养老金并轨十年,企退人员3600元、事退人员6400元,差距缩小了吗?
2025年养老金调整后,事退人员月均养老金达到6400元,企退人员仅为3600元,绝对差距为2800元。
这一差距在挂钩调整环节进一步放大:事退人员按1%比例调整后月增64元,企退人员仅增32元。
山东某国企退休职工老王,工龄40年、养老金3500元,挂钩调整部分仅35元;而同地区一位工龄35年的事退人员,因养老金基数7000元,挂钩部分直接增加70元。
即使今年养老金全国平均涨幅3.8%,但基数差异导致企退与事退的待遇增长始终无法同步。
养老金双轨制遗留下的结构性矛盾,至今仍主导着待遇差距。 2014年并轨前,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无需缴纳养老保险,退休金由财政全额承担,且按职级和工龄核定,初始养老金基数天然偏高。
例如,改革前事退人员养老金替代率(退休金/退休前工资)高达80%-90%,而企退人员仅40%-50%。 并轨后虽统一了计算公式,但历史基数差异短期内难以消弭。
更关键的是,财政对事退人员的过渡性补贴机制,确保了其待遇在并轨后“只升不降”,而企退群体缺乏同类补偿。
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标准差异,成为拉大养老金差距的核心杠杆。 2014年前的工作年限,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100%认定为视同缴费,直接计入过渡性养老金;但企业职工仅1995年前的工龄被认可。
以黑龙江一位1985年参加工作的国企职工为例,实际缴费年限25年,视同缴费仅10年;而同龄机关干部视同缴费年限高达20年,相当于多领10年工龄的过渡性养老金。
在计算案例中,工龄相同的两名退休人员(企退视同缴费8年,事退27年),过渡性养老金差额达2611元(事退3110元 vs 企退499元)。
缴费基数断层直接导致个人账户积累差距。 85%的民营企业选择按社平工资60%的最低档为员工缴费,而92%的机关单位执行100%以上标准。
月薪1万元的员工,在民企实际缴费基数仅4800元(单位和个人月缴1152元),在机关单位则按1万元全额缴费(月缴2400元),30年累积个人账户差额达17万元。
这直接反映在养老金计算中:缴费指数0.6的企退人员基础养老金为2432元,而缴费指数1.2的事退人员达3344元。
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的覆盖率失衡,进一步固化了差距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覆盖率接近100%,单位缴费比例8%(个人4%),上海某机关人员退休时职业年金账户累积超20万元,月均多领1500元。
反观企业年金,覆盖率不足10%,且集中于大型国企。 浙江私企员工小刘因月薪仅3000元,若参与企业年金需自缴4%,实发工资缩水至2880元,被迫放弃参保。 年金鸿沟使事退人员实际养老金再增20%以上。
